首个股指期权:开创金融市场新篇章
股指期权的诞生标志着金融市场的一个重大转折点,它为投资者提供了管理风险和实现收益的新途径。这种灵活多样的金融工具很快就在全球流行起来,并对金融市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股指期权的起源
股指期权的概念最早可以追溯到1973年芝加哥期权交易所(CBOE)推出的首个股指期权合约。该合约以上市公司股票指数为标的,允许投资者在未来特定日期以预先确定的价格买入或卖出股票指数。
股指期权的种类
股指期权主要分为两大类: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看涨期权授予持有人在未来以特定价格买入标的股票指数的权利;而看跌期权授予持有人以特定价格卖出标的股票指数的权利。
股指期权的用途
股指期权有着广泛的用途,包括:
- 对冲风险:投资者可以使用股指期权来对冲股票投资组合中的风险。通过购买看跌期权,投资者可以限制其在股市下跌时的损失;通过出售看涨期权,投资者可以保护其在股市上涨时的收益。
- 获取杠杆作用:股指期权提供了获得市场杠杆作用的途径。通过购买期权,投资者可以以较小的初始投资额控制较大规模的标的资产。
- 进行套利策略:交易者可以使用股指期权进行套利策略,通过同时持有相同标的的不同到期日或行权价的期权合约来获利。
股指期权市场的增长
自1973年推出以来,股指期权市场经历了显著增长。全球各地都有期权交易所提供各种股指期权合约。美国最受欢迎的股指期权合约包括标准普尔500指数期权、纳斯达克100指数期权和道琼斯工业平均指数期权。
股指期权对金融市场的影响
股指期权的推出对金融市场产生了重大影响,包括:
- 提高市场流动性:股指期权市场的出现增加了标的股票指数的流动性,使投资者更容易以公平的价格买卖股票。
- 降低交易成本:期权交易所的竞争导致了交易成本的下降,使投资者能够以更低的成本管理风险和进行投机。
- 推动了金融创新:股指期权的成功促进了金融市场的创新,催生了其他金融工具和策略的开发。
结论
股指期权的诞生开创了金融市场的新篇章。这种灵活多样的金融工具为投资者提供了强大的工具,使他们能够管理风险、获取杠杆作用并进行套利策略。股指期权市场的持续增长和影响力证明了其在现代金融市场中的重要性。
本文目录导航:
- 股指期权利好什么
- 什么是芝加哥期权交易所
- 股指期权是场内的还是场外的
股指期权利好什么
股指期权利好的方面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风险对冲工具:股指期权为投资者提供了一个有效的风险对冲工具。 通过购买股指期权,投资者可以在不直接参与股票交易的情况下,对投资组合进行保值,从而降低市场波动带来的风险。
2. 灵活的投资策略:股指期权的使用能够增加投资策略的灵活性。 投资者可以根据市场情况选择不同的行权价格、到期时间等,构建出多种投资组合,以满足不同的投资需求。
3. 提高投资效率:相比于直接投资股票,股指期权允许投资者以较小的成本进行投资。 通过购买期权而非直接购买股票,可以降低资本投入,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 同时,如果对市场走势判断准确,还能获得较高的收益。
4. 价格发现机制:股指期权市场中的交易活动有助于发现股票价格的真实价值。 由于期权市场的参与者众多,各种信息都会在期权市场上得到反映,使得股票价格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其真实价值。 这不仅有利于长期投资者,也有利于整个市场的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股指期权作为一种金融衍生品,在风险管理、投资策略、投资效率以及价格发现等方面都具有积极的作用。 对于投资者而言,合理利用股指期权能够提高投资效益,优化投资组合。 然而,也需要注意风险控制,理性对待市场波动。
什么是芝加哥期权交易所
芝加哥期权交易所(Chicago Board Options Exchange, CBOE)成立于1973年4月26日,是由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hicago Board of Trade, CBOT)的会员所组建。 在此之前,期权在美国只是少数交易商之间的场外买卖。 CBOE建立了期权的交易市场,推出标准化合约,使期权交易产生革命性的变化。 芝加哥期权交易所正式成立,标志着期权交易进入了标准化、规范化的全新发展阶段。 芝加哥期权交易所先后推出了股票的买权(Call Options)和卖权(Put Options)都取得了成功。 CBOE成立之初,只推出16个标的股票的买权(Call Options)合约。 直到1977年6月3日才推出卖权(Put Options)。 目的是为了避免卖权所产生空头的负面影响。 从芝加哥期权交易所成立之后,特别用来交易股票期权。 从此,期权交易在投资者当中日益普及。 美国股票交易所(AMEX)和费城股票交易所(PHLX)从1975年开始期权交易。 太平洋股票交易所(PSE)从1976年开始期权交易。 来到了80年代初期,期权交易规模越来越大,每日卖出的期权合约规定的标的股票总数超过了纽约股票交易所日交易量。 在80年代,美国期权合约已经扩展到了外汇期权、股票指数期权、期货期权等领域。 费城期权交易所主要从事外汇期权交易;芝加哥期权交易所交易S&P 100指数期权和S&P 500股票指数期权;美国股票交易所交易主要市场股票指数(Major Market Stock Index)期权;纽约股票交易所交易NYSE指数期权。 现在绝大部分提供期货合约交易的交易所也同时提供期货期权交易服务。 芝加哥期货交易所提供谷物期货期权交易;芝加哥商品交易所提供家畜期货期权交易服务。 期权交易所现在已经遍布全世界。 由于CBOE是世界第一家以期权产品为主的交易所,对于期权类产品的开发不遗余力。 1985年推出股票期权,1989年推出利率期权产品,1990年推出长期期权LEAPS,1992年推出类股指期权,2003年推出VIX指数。 之后,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放松了对期权交易的限制,有意识地推出商品期权交易和金融期权交易。 1982年,作为试验计划的一部分,芝加哥期货交易所推出了长期国债期货的期权交易。 1983年3月,CBOE推出了全球第一只股指期权合约——CBOE100指数期权(后更名为S&P100指数期权),1983年7月,芝加哥商业交易所推出了S&P 500股票指数期权,随着股票指数期权交易的成功,各交易所将期权交易迅速扩展至其它利率外汇等金融品种上。 1984年到1986年间,芝加哥期货交易所先后推出了大豆、玉米和小麦等品种的期货期权。 除美国之外,全球有影响的期权市场还有欧洲期货交易所(Eurex)、伦敦国际金融期货期权交易所(Liffe)、香港交易所(Hkex)、韩国期货交易所(Kofex)等。 期权市场无论从品种上还是地域上都获得了长足的发展。 2000年以来,全球期权交易发展更为迅猛。 美国期货业协会(Fututes Industry Association,FIA)的统计数据表明,2001年至2003年,全球期权的交易量连续超过了期货。 2003年全球期货与期权交易量为81亿 手,其中期权51亿手,增长率为32%,期权市场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和前景。 2003年分资产的成交量统计表明,股指、利率、股票与农产品的期货与期权交易量排名靠前。 韩国的Kospi200指数期权合约以28亿手的全年成交量成为全球最活跃的合约。 韩国期货交易所亦凭此成为全球交易量最大的交易所。 芝加哥期权交易所交易的产品 1、股票期权 CBOE的股票期权分为买权与卖权,目前产品约有一千五百种股票及美国存托凭证(ADRs)的期权。 股票期权是实物交割。 2、指数期权 CBOE目前共计推出52种指数期权合约。 1983年3月11日,CBOE推出S&P100指数期权(代码OEX),是最早推出的综合股价指数(Broad-based Stock Index)期权,也是目前世界上成交量最大的美式期权合约。 之后,CBOE又推出S&P500指数期权(SPX),是目前全球成交量作活跃的欧式期权合约之一。 1992年,CBOE推出三种新型的指数期权,分别为生化科技指数期权(Bio Tech Index, 代码BGX)、罗素2000指数期权(Russell 2000Index,代码RUT)以及金融时报100指数期权(FT-SE100 Index, 代码FSX)。 生化科技指数的成份股,是由中小型生化科技公司所组成。 罗素2000指数系由NYSE、AMEX和NASDAQ前三千家大型上市公司中,资本额较小的两千家所组成,因此是中小型股的指标。 金融时报100指数,则是由英国证券交易所的前一百大上市公司所组成。 1994年,CBOE推出NASDAQ100指数期权(代码NDX)。 该指数的成份股是由NASDAQ中一百家非金融股的上市公司所组成。 除此之外,CBOE也于同年10月推出类股指数(Sector Indices)期权,标的资产涵盖许多重要产业。 1994年CBOE推出墨西哥指数期权、日经300股价指数期权及以色列股价指数期权等产品,使投资者能够规避海外新兴市场的风险。 除此之外,CBOE于1997年6月5日获得道琼斯公司的授权,于同年10月6日推出道琼斯工业平均指数期权(Dow Jones Industrial Average, DJIA,代码DJX)、道琼斯运输业平均指数期权(Dow Jones Transportation Average, DJTA,代码DTX)和道琼斯公共事业平均指数期权(Dow Jones Utility Average, DJUA,代码DUX)的欧式期权。 这也是CBOE自1983年推出指数期权以来,与全世界最重要的蓝筹股指数结合的历史性创举。 DJX于上市第一天,即 创下24,700张合约,是CBOE成立以来最成功的新上市产品,而且在短短的三个月时间里,DJX的成交合约已达到1,750,485张合约。 2000年8月,CBOE推出Mini NASDAQ-100指数期权(Mini-NDX,代码MNX),其合约值为NASDAQ 100指数的十分之一。 Mini NASDAQ-100 推出后,已迅速跃居CBOE交易的第三大指数期权,为相当成功的指数期权之一。 除上述种类指数外,CBOE也与高盛(Goldman Sachs)及摩根史坦利(Morgan Stanley)合作推出Goldman Sachs Technology 指数期权以及Morgan Stanley 指数期权。 此外,CBOE也针对客户需求编制有类股及国际股价指数。 3、利率期权 利率期权(Interest Rate Options)由CBOE在1989年率先推出,是欧式期权,且以现金方式交割,以美国政府短、中、长期公债的利率为标的,分为最近标售的十三周国库券短期利率(代码:IRX)、五年期国库券(代码:FVX)、十年期国库券(代码:TNX)及三十年期政府公债(代码:TYX)。 4、FLEX期权 FLEX(Flexible Exchange)期权分为指数及个股两种,推出时间分别为1993及1996年。 FLEX最大的优点就是能使投资者根据其需要而选择合适的合约项目,比如履约价格、履约方式及到期日。 同时,FLEX期权享有较大的仓位限制,有些甚至无仓位限制的规定。 由于FLEX期权是更加客户量身订做,因此对于风险控制来说,具有相当大的弹性。 至2002年底止,共有二百五十余种FLEX股票期权及五种FLEX指数期权。 5、LEAPS期权 1990 年,CBOE推出名为LEAPS(Long-Term Equity Anticipation Securities)的中长期个股及指数期权合约。 LEAPS与一般期权一样分为买权及卖权两种,最大的不同就是LEAPS的合约期限最长可达3年,目的在鼓励投资者以长期投资的目的持有个股。 至2002年底止,目前共有450种股票及10种股价指数LEAPS。 芝加哥期权交易所主要股指期权合约 标普100指数期权SPX标普500指数期权合约代码OEX/XEOSPX标的资产标普100指数标普500指数合约乘数100美元履约价格间距5点。 远期月是10点。 5点。 远期月的相差幅度是25点。 最小价格波动以十进制制报价。 每一点等于一百美元。 3.00下的期权交易,最小变动价位是0.05(5美元),所有别的系列都是0.10(10美元)。 到期日合约到期月的第三个星期五之后的那个星期六。 合约月份最近的三个近月及一个季月三个近期月,再加上另外三个季月履约方式美式/欧式欧式结算履约-结算价值是根据在合约到期日之前最后那个开市日(通常是星期五)每一构成股票在其主要市场上最后一手交易的报价而计算出来的。 先求出履约-结算价值和该期权价格的差额,再乘以一百美元,即为履约-结算的数额。 只要履约通知合乎手续,履约日之后的那个开市日就会有现金交割。 仓位限制没有现行生效的头寸和履约限额。 如果在交易日关市时,任何会员(只要不是做市商)或会员组织在其拥有的账号或其某一客户的账号中有多于十万的OEX(或XEO、SPX)合约(五手OEX(XEO)长期期权相等于一手全价的OEX(XEO)合约,十手SPX长期期权相等于一手全价的SPX合约),该会员或会员组织必须向市场法规部(Department of Market Regulation)报告某些情况。 该会员必须报告诸如该头寸是否为套期保值,如果是,对所用套期保值的说明等情况。 当某一账户首次达到上述界限时,必须申递一份报告。 此后,每增加两万五千手合约,必须申递另一份报告。 减少期权头寸不必报告。 不过,对套期保值里的任何实质性的变化都必须报告。 保证金购买九个月之内,合约到期以前的卖权(PUT)或买权(CALL)的,必须付其全额。 未担保的卖权(PUT)或买权(CALL)的出售者必须存入/保持该期权收益*的百分之百,加上总合约价值(当前指数水准乘以一百美元)的百分之十五,如果该期权是价外(out-of-money),可减去所蚀差额,但买权(CALL)的保证金不得低于期权收益*加上总合约价值的百分之十,卖权(PUT)的保证金不得低于期权收益*加上总履约价格的百分之十。 (*在其计算最低保证金时,请用期权当前市场价值以代替期权收益)。 根据交易所规则第12.10条,可能会有额外的保证金要求。 最后交易日期权的交易一般停止于合约到期日的前一个开市日(通常是星期五)交易时间9:00AM至3:15PM(芝加哥时间)NASDAQ100指数期权道琼工业平均指数期权合约推出日期1994年2月7日1997年10月6日交易时间9:00AM至3:15PM(芝加哥时间)标的资产NASDAQ100指数道琼斯工业平均指数合约乘数100美元合约代码NDXDJX合约月份最近的三个近月及三个季月最小价格波动履约价格系列为3美元以上者,其升降单位为1/16(每合约6.25美元),其余系列的升降单位为1/8美元(每合约12.5美元)履约价格间距5点1点最后交易日结算价基准日的前一交易日(通常为周四)到期日到期月份第三个星期五的次一日(周六)到期月份第三个星期五的前一交易日履约方式欧式仓位限制单边各为25,000个合约,该合约的近月份系列不得超过15,000个合约。 某些以避险为目的的投资组合可豁免仓位限制,最高可再增加75,000个合约与LEAPS合计不得超过一百万个合约FLEX指数期权合约推出日期1993年2月26日交易时间9:00AM至3:15PM(芝加哥时间)合约单位新开放的FLEX系列,其标的资产价值为一千万美元,已开放的系列,其标的资产价值为1百万美元标的资产S&P100、S&P500、Russell 2000及NASDAQ100股价指数合约月份所有的月份合约代码根据标的指数及履约、交割方式而有所不同到期日自交易日起五年内的任一日,除了每月的第三个星期五及其前后的两个交易日报价单位以该标的指数的百分比或每合约的特定金额表示履约方式美式及欧式交割方式现金。 结算价格分为开盘价、收盘价、平均开盘价、当日最高与最低价的平均值、开盘价与收盘价的平均值等五种 芝加哥期权交易所交易制度 一、交易时段 交易产品芝加哥时间S&P100Index Options 08:30-15:15OEX LEAPS08:30 -15:15OEX Caps 08:30 -15:15S&P 500 Index Options 08:30-15:15SPX LEAPS 08:30-15:15SPX Caps08:30-15:15Biotech Index Options08:30-15:02FT-SE Options08:30-15:15NASDAQ 100 Index Options08:30-15:15Interest Rate Composite07:20-14:00 二、下单交易方式 CBOE虽是采用公开喊价制度,但其流程与电子交易大同小异。 CBOE也运用许多先进的电子设备,处理资料收集与传送的工作,使其下单流程更快速,也使公开喊价制度更有效率。 CBOE下单流程与其它交易所不尽相同。 85%的委托是经由经纪商进入CBOE的ORS(Order Routing System)系统,其它15%则是经由电话下单的方式输入。 ORS接收到委托资料后,会根据不同的条件与参数,决定该委托的处理方式,可分为以下七种:1、RAES(Retail Automated Execution System):专门处理小额委托。 这些委托是经由电子交易系统,以目前的市价撮合,从成交到回报只需数秒钟。 2、FBR(Floor Broker Routing):符合特定条件的委托会直接传送至所属的交易厅内,由场内交易员(Floor Broker)以公开喊价方式撮合。 成交资料会再通过ORS 回报给经纪商。 3、会员公司柜台(Member Firm Booth): 附条件委托或其它需经由特殊处理的委托,会以人工方式传至场内的会员商柜台,并交由场内交易员以公开喊价方式撮合。 4、EBook(Electronic Book):与目前市场报价差距太远的委托,会先传送并储存在EBook系统中。 EBook只收录限价单和开盘前输入的委托,且比交易厅内条件相同的委托,具有优先成交权。 目前经由EBook撮合的成交量,约占总数的34%。 5、BART(Booth Automated Routing):BART可视为一种电子跑单系统(electronic runner),提供一种更佳的下单功能。 BART允许场内经纪商设定相关参数,过滤ORS上符合条件的委托传送到场内经纪商的交易柜台,场内经纪商在其 柜台上BART的屏幕中可看到其设定符合条件的委托。 6、MMT(The market maker hand-held terminal):是一种供做市商使用的个人计算机系统。 大致可分为二种,一种为CBOE所开发,另一种为非CBOE所开发,简称为NCCs(non- CBOE Computer)。 目前MMT大约处理做市商93%的交易量。 MMT主要提供三种主要的功能接口:RAES(Retail Automatic Execution Interface):当做市商被指定为某一产品市场做市商时,RAES将自动实时的将委托传送到做市商的MMT中;Stock Order Routing System:做市商可通过MMT,在CBOE的交易池中,通过手持式屏幕买卖期权;Electronic Trade Notification (ETN):是一项最新开发的功能,场内经纪商或委托簿管理员(order book officials)可将其交易信息键入ETN中,ETN会将其自动传送到做市商的MMT,做市商看到交易信息后,可轻易的在屏幕上点选接受或拒绝该交易,加快交易速度并且减少发生错误。 7、CBOE Hybrid Trading System(CBOE direct HyTS):为CBOE与Belzberg Technologies,Inc.共同合作推出的一个多功能交易系统,CBOE于2003年6月12日起正式启用。 其功能特色为:提供市场交易资料信息传递最大的速度及效能;个别且多个报价:提供做市商个别实时连续的报价;对于客户而言,也可得到更深入的报价信息;操作简单:提供多项功能及自动化操作方式;开放性电子委托:提供开放性的委托簿,对于非做市商的委托也可自动加入电子式的委托簿中参与自动撮合。 此外,HyTS 的开放式环境,让许多独立软件供货商可以自由发展程序接口,提供使用者和会员连接至HyTS;独特的撮合系统:CBOE将参与竞价的委托区分为二大类:委托(order)与报价单(quote)。 由于二者的性质不同,其交易系统撮合逻辑也不相同。 对于报价,HyTS设立了许多特殊设计,如自动报价、风险控管机制、批次取消(Class Quote Cancel)等。 而报价单在委托簿的排序逊于一般委托,且不同做市商报价单不会彼此成交;价格发现功能的改善:有别过去人工喊价方式,对于复式或其它委托,能提供更有弹性的价格空间,具有深远的价值及意义。 此外,HyTS公开披露的委托簿,仅及于最佳买卖一档的价、量。 更详细的委托簿信息则仅提供给有权人(如指定做市商DPM);开盘价的决定:HyTS取代了CBOE原有的开盘系统(ROS)。 不过,与原有作业方式相似的是,HyTS同样是采用循环报价方式(Rotations)决定开盘价格。 在循环喊价阶段(至少维持15秒),HyTS每三秒钟假撮合一次,并将预期开盘价格及数量对外披露,做市商可据此修正报价单以便开出适当的开盘价格。 CBOE Hybrid Trading System 上线后,原有的RAES、LOU、EBook、Trigger、自动报价/卖方报价、ROS、VTATs及手动报价,将陆续由新系统取代。 自2004 年7月21起,CBOE引进Hybrid2.0 版(简称H2O),其主要功能e-DPMs,提供给场内指定做市商(Designated Primary Market Makers)更方便的报价环境;此外,CBOE也提供了交易会员的终端机功能(称HyTS terminal),该系统提供交易会员通过窗口点选即可参与CBOE 市场交易,甚至可以交易其它期权、股票或期货交易所的产品。 三、委托 期权合约包含许多条款,在委托方式上,又可分为以下几种:市价委托(Market Order):按当时市价交易。 限价委托(Limit Order):交易者可设定价位,买进时需不超过该价位的价格才能成交,卖出时须不低于该价位的价格才能成交。 附条件委托(Contingency Order):市价委托或限价委托均可附上其它条件,比如标的物价格触及某一价位时,该期权委托才能生效。 停损委托(Stop Order):交易者预先设定某一价格,当期权价格触及该价位时,该委托即变成市价委托。 买进的停损委托通常将停损价格设定在市场价格以上,卖出的停损委托通常将停损价格设定在市场价格以下。 使用此种委托的,多半是平仓交易。 停损限价委托(Stop Limit Order):如期权的市价触及所设定的停损价格后,自动变成限价委托,则称为停损限价委托。 触及市价委托(Market-if-Touched Order, MIT):交易者事先设定一价格,当市价触及该价位时,即自动变成市价委托。 买进的MIT委托价位设定通常较市价为低,卖出的MIT委托价位设定通常较市价为高,这是与停损委托最大不同点。 授权委托(Not-Held Order):授权场内经纪人(Floor Broker)决定以何价位委托,以及在何时执行。 价差委托(Spread Order):价差交易指的是同一标的物,但履约价格和权利期间至少有一项不同的二个买权或两个卖权。 买进其中一个期权,则同时卖出另外一个,且两者数量 相同。 交易者可以市价委托或限价委托的方式,如以限价方式委托,所限定的价格通常不是两个期权个别的价格,而是以两个期权的价差来限价。 跨式委托(Straddle Order):同时买进或同时卖出同一标的物买权和卖权,且数量相同的交易策略称为跨式(straddle)仓位。 其下单方式和价差委托类似,所不同的是跨式委托在限价时,是以两期权价格的和委托。 开盘市价委托(Market-on-Opening Order, MOO):以开盘市价交易的委托。 收盘市价委托(Market-on-Close Order, MOC):以收盘市价交易的委托。 二择一委托(One-Cancels-the-Other Order, OCO):将两种或以上的委托方式视为一组,其中任一委托被执行后,其它的委托即被取消。 成交或作废委托(Fill-or-Kill Order, FOK):所有委托必须马上执行,否则即取消的委托方式。 全或无委托(All-or-None Order, AON):所下的委托必须全数成交,否则就不予承认的委托方式。 取消前有效委托(Good-Till-Cancelled Order, GTC):以上所有委托全属当日有效,隔日作废,如交易者欲使委托持续有效,可以指明取消前有效,直到成交、取消或该期权已至最后交易日为止。 四、撮合方式 当经纪商接到交易者的买卖委托后,会立刻以各种方式传递至交易所的场内,再由跑单者(Runner)递交至场内经纪人(Field Broker)手中,场内经纪人可能受雇于该经纪商,也可能不是,但一定是交易所的会员。 场内经纪人代表投资者,在该期权的交易柜台边,通过公开喊价方 式,以争取最好的价格。 其交易对象可能是另一位场内经纪人、做市商,或是委托处理员(OBO)。 OBO的功能和股票期权交易所内的专业交易员 (Specialist)类似,唯一的差别是OBO只为市场上的客户交易,不能有自营的业务。 而做市商则仅有自营的业务,但不能经营经纪业务,其主要功能 是提供市场的流动性。 当双方谈妥价格及合约数后,双方均会记录下来,待交易所比对后便称为成交。 交易所再将所有成交的资料,报告至结算公司。 次日早上芝加哥时间九点钟时,期权的买 方需通过结算会员将权利金交至结算公司,结算公司则于上午十点发出期权。 卖方也是通过结算会员将保证金存至结算公司,因此其交割时间为T+1。 五、履约(Exercise) 当期权成交时,结算公司便承接起卖方的角色,成为买方的交易对手,并发行该期权,使买方不必担心卖方的信用风险(或违约风险),真正的卖方则以缴纳保证金的 方式,来弥补结算公司因此所承担的风险。 因此当买方决定履约时,需先向经纪人提出要求,由经纪商内部将履约要求汇总后,再将履约要求转至结算公司。 结算公司就该期权的所有未平仓卖方仓位中,随机抽取一家委卖的经纪商,被抽中的经纪商接到结算公司通知后,再从所有仍持有该期权卖方仓位的客户中抽取一人来 履约。 也有些经纪商是以先进先出法决定履约的客户,也就是最早持有该期权卖方仓位者,会被指定履约。 原则上只要选取方法是公平、公正、公开,且经交易所同 意,就可实施。 指数期权虽是一种现货期权,但履约时却不需有现货的交割,而是以现金结算。 履约者必须在每日交易结束前提出要求,这是结算公司的规 定,而经纪商通常会设定一个较早的截止时间。 结算公司在接获结算会员转来的履约要求后,也是通过抽签方式决定应要履约的结算会员,再由结算会员挑选一位客 户来履约。 在次日早上开盘之前,被选中的客户便会接获通知,且必须交付价内值给要求履约的交易者。 同样的,指数期权也有自动履约之规定,只要在权利期间的最后一天,指数期权有0.25点以上的价内值,结算公司会自动予以履约。 六、仓位限制 为避免交易者暴露于过大的风险之下,或对市场产生过大的操纵能力,交易所对每一账户的期权仓位都设有上限。 股票期权的仓位限制与其标的股票的发行量与交易量 有关,且同一标的物买权的买方仓位和卖权卖方仓位的加总有上限,买权的卖方仓位与卖权的买方仓位的加总也有上限,通常此两种限制数量是相同的,主管机关也保有随时调整限制数量的权力。 仓位限制不仅对每一账户有效,对一组具相关性的账户也有效。 比如,某些投资顾问可能同时代客户操作多个账户,则这些账户的仓位总数,不得超过前述的上限。 对个人账户而言,这些限制可能没有实质约束力,但对大型法人机构而言,就可能会产生约束。 CBOE指数期货期权的仓位上限,是与期货仓位限制分开计算。 指数期权仓位限制的计算方式与股票期权类似,均是分别计算买权的买方仓位与卖权的卖方仓位之和,及买 权的卖方仓位与卖权的买方仓位的和,并根据此总和设立上限。 S&P 500、S&P 100 及MMI指数期权均将此上限订为15,000张合约,NYSE 指数期权的上限则为价值三亿美元的合约标的物。 股票期权的仓位上限,同时适用的股票期权的履约合约数。 通常,是将一段时间内的履约合约数合并计算(通常是五天)。 限制履约合约数的目的是防止利用履约来垄断或操纵某只特定股票。
股指期权是场内的还是场外的
在A股市场中,个人投资者只能参与场内股指期权交易,是在交易所交易的标准化合约。 而股指期权场外交易由于风险较大、透明度低、流动性差、存在信息不对称、交易对手存在比较大的信誉风险。 因此,场外股指期权主要是机构投资者进行交易。 由于股指期权交易风险较大,专业性较强。 因此,交易股指期权需要投资者开通期权账户。 开通股指期权账户股票期权需要投资者在申请开户交易前20个交易日,投资者每天的证券资产在50万元以上。 并且,在期货公司开户6个月以上并具备融资融券账户或者金融期货交易经历。 而且,投资者还要通过交易所期权知识水平测试,确认其具备参与股票期权交易必备的知识水平。 并且,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股指期货交易的情形。